根据学校资助工作通知,学院拟推荐评定郑格如助学金、柏年基金会助学金两项助学金,现将评定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助学金通用资助条件及优先次序
(一)资助条件
1. 热爱祖国、遵纪守法;
2. 热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,立志为家乡各项事业的发展做贡献;
3. 学习认真、成绩优良;
4. 关心集体、团结同学、积极参加社会活动;
5. 通过家庭经济情况认定,并录入学工系统的本科学生;
6. 本年度未获得其他社会类助学金。
(二)优先资助次序
1. 孤儿优先;
2. 单亲家庭的子女优先;
3. 家庭成员遇难、伤残、长期患病的学生优先;
4. 学生本人伤残者优先;
5. 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。
二、助学金通用申请流程
1. 有意申请助学金的学生,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;
2. 辅导员、学院按照分配给学院的名额进行初审,并将助学金拟资助人选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;
3.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,经公示无异议之后,确定拟资助人选,报送相应基金会进行资格确认。
三、各项助学金的特别要求
1. 柏年基金会助学金
该资助来自于王柏年先生个人捐赠,学院拟推荐资助1名本科学生,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。
特别要求、1)本科学生;(2)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“特别困难”。
2 . 郑格如助学金
该资助来自于香港郑格如基金会,学院拟推荐资助4名本科学生,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。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
报送申请对应助学金的申请表纸质版(附件1或2)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。
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中午12:00。在此时间内未提交材料,视为放弃此次助学金申请。
联系人:田华鑫 68932060
美术学院
2022年11月29日
附件:
1.柏年助学金申请表
2.郑格如助学金申请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