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术学院按照《中央民族大学本科学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(修订)》(民大校发〔2018〕327号)和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学生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生奖学推优、助学评定等专项工作的通知》(民大学工发﹝2016﹞10号)有关评选条件和要求,完成评选推荐工作。
现将推荐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,公示期自即日起3天。
联系人:田华鑫 联系方式:010-68932060
共青团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
2022年9月9日